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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住房律师

有 效 期: 长期有效
所 在 地: 广东省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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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数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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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东莞商住房律师是指“十一五”时期,国家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对于东莞商住房律师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土地使用权年限,如果40年,就是东莞商住房律师两用房,按照商业用房贷款利率(上浮10%),首付4.5成;如果70年,就是住宅,按照住宅按揭贷款利率(下浮30%),首付20%(首套)1. 东莞商住房律师(公寓)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 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 2.东莞商住房律师(公寓)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3. 东莞商住房律师(公寓)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最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 4.东莞商住房律师(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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