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范围
1、系统相关功能。例如体育馆扩声工程的多功能应用特性;主扩声系统与消防公共广播、大屏幕显示、电视评论员、训练房、新闻发布、广场扩声和检录处等系统的联动运行功能。多功能剧场扩声系统的功能切换特性;主扩声系统与消防、公共广播、舞台灯光、电视转播、节目录制、放映电影、技术用房和内部通讯系统的信号交换功能。
2、检查系统安装质量和安全性能。
3、现场抽测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如传声增益、传输频率特性、声场不均匀度和声压级等。
4、检查系统的静噪声。在离扬声器箱2-3米的位置,不应听到有明显的交流声和丝丝噪声。
5、播放音质主观评价专用节目源(GSBM 61001)进行音质主观评价。
音响效果是评价扩声工程质量的最终体现。但是系统的音响效果涉及电声系统和建声系统两者的合理配合。电声系统(扩声工程)犹如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建声条件犹如公路,如果没有良好路面的公路,性能的汽车也是难以达到快速、舒适和安全行驶的目的,就像一只性能的扬声器在洗澡堂中是难以播放出好的声音效果那样。因此在进行音质主观评价前,首先应判断房间的建声条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系统的音响效果可用两把“尺子”来衡量,一把“尺子”称为客观测量,另一把“尺子”称为音质主观评价。客观测量是指可用声学仪器测量的声学特性指标,如系统传输频率特性、声场不均匀度、声压级、传声增益和声音清晰度等,它的特点是测量结果、客观、可用数据来表达系统的声学特性,但不能全部反映人耳的听觉效果,如声音的丰满度、柔和度、明亮度、层次感、平衡度等。最终的音质效果还可必须由耳朵来鉴别。音质主观评价的结果会有较大的主观性,与评价人员的年龄、性别、专业素质、爱好和播放的节目源等,有较大的依赖关系。
客观测量是扩声系统声学特性的基本要求;音质主观评价听觉感受的最终结果,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不能相互替代,是一种互为补充的关系,两者不可缺一相辅相成的关系。
6、审查全部竣工图纸和资料的正确性、规范性、齐套性和测试数据的可信性。符合资料归档和备用要求。
二、验收程序
验收小组首先听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情况简介及可达到的使用功能及对音响效果的说明试运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然后根据验收范围到现场实地考查施工质量、抽测系统声学特性指标和进行音质主观评价。最后验收小组与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交流。设计、施工单位回答提出的质询问题。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可限期进行改正。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音质效果差等),允许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后再进行复验。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由于产品设备或设计、施工质量造成系统工作异常,设计、施工单位应负责采取措施恢复系统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