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物业管理标准!
石家庄龙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董经理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两种: 一是原建设部的“物业经理上岗证”;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务院已经于2007年叫停了原建设部的“物业经理上岗证”,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物业从业人员应该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2010年开始,住建部与人保部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 2011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2011.9.17与9.18两天.
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在包干制模式下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利润构成。
物业服务成本包括如下九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在酬金制模式下,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支出(含上述成本和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酬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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