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红木濒危证办理/上海可以办理木材濒危证的公司
濒危证办理要求:
1.和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口岸、国家(中英文):
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
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允许外方收、发货人所在地与收、发货国
家或地区不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
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
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
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3.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如:保健品、中成药等)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
6.《公约》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
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