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底,我市中心城区纳入环卫系统管理的公共厕所计667座,其中,由各区环卫处负责保洁管理的为276座(天宁92座、钟楼97座、戚墅堰36座、武进40座、新北11座),由永红、五星、茶山、红梅等近郊四个街道负责保洁管理的为391座。另外,在菜场、住宅小区、公园绿地、车站等处的公共厕所约100座左右,则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保洁管理,不在上述总数之内。从去年10月1日起,对原由老城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环卫处实行收费的31座公共厕所实施了免费开放,今年7月1日起对老城区内仍在收费的86座公厕全部取消了收费,武进、新北区也同步对公厕实施免费开放。 然而,对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照城市现代化建设形势,我市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存在下列问题。 1、总量不足,分布不尽合理。根据国家建设部规定,城区公共厕所的布局要满足人们行走2~5分钟就能找到厕所,即每个公厕的服务半径为300米,两个公厕间距离最多为600米。实地调查中,很多地方无法及时找到公厕,部分人群密集地区缺少公共厕所。 2、档次偏低,设施功能难以适应需要。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我市原有一类公厕(共4座)实际只能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原有二类公厕(共72座)也只能达到三类公厕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大型公共绿地等必须设置一类公厕。按国家旅游城市《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8973-2003)标准,则差距更大。 3、被拆迁公厕复建率低,城区公厕数量有所减少。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公厕复建难、选点难,刚性配套不够,即使规划确定的点,因种种原因往往难以最终落实到位。近年来,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内无独立式公共厕所(建议在居民小区临街一侧建设内外共用公厕),由此带来居民、行人如厕困难,而在后期补建过程中则又会遇到选点困难、附近居民阻挠建设等情况。 4、环卫专业规划实施难。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常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对主要道路、商业街、居住用地、重点风景旅游区等均作了明确的布点规划指导,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规划、建设难以实施到位。 5、管理体系不完善。中心城区767座公厕中,有100多座属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保洁管理,这部分公厕的管理标准与环卫部门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近年来非环卫部门负责建设的部分公厕,往往存在建筑设计不符合行业设计标准、所用建材不适应城市公厕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厕建成后仍无法正常使用,需要重新进行改造。 6、日常管理维护经费投入不足。经测算,我市2007年市财政投入公厕日常管理维护经费734.51万元,每座公厕日常管理经费为1.2万元,而杭州每座公厕的日常管理经费为4-6万元/年,苏州为4.47万元/年。 三、开展我市公厕“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工作的初步设想 (一)工作目标 通过2-3年的改造建设工作,建立起以环卫公厕为主体,社会公厕为补充,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有序,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居民、行人和游客均称便的公厕服务体系。力争在十七届省运会前,使我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省达到先进水平。 (二)基本要求 1、新建的要求:凡新建的公厕,必须执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其中,在中心城区的商业繁华地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大型公共绿地和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地区,必须高标准建设一类公厕;在风景名胜区应建设星级旅游公厕;其他城市化地区新建公厕都应达到二类以上。对于公厕布点盲区,要充分利用公共绿地、市政道路改造建设、地块开发等项目布点配套建设。在不具备条件补建固定公厕的区域,合理设置适量的环保移动公厕。 2、改造的要求:重点放在内部功能的完善上,要在文明、卫生、方便、适用、节水、防臭等六个方面采取成熟的设计技术措施,按新的部颁标准改造提升,达到一类或二类标准,在中心城区逐步消灭三类公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努力使外观与环境相协调。 3、管理的要求:对城市各类公厕,逐步制定统一的作业质量标准与统一的管理标准,并纳入城市长效综合考评。同时,统一规范公厕标志,建立具有规律性的明显的公厕导向系统。 (三)实施步骤 1、成立市公厕“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与市城管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市规划局、建设局、园林局、旅游局、交通局等部门分管局长及五城区的分管区长;市公厕“优化布局,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武进区、新北区按全市的统要求,各自负责辖区内的公厕“优化布局、改造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2、尽快编制我市公共厕所布点规划。建议由市规划局、城管局牵头,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编制《常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布点规划》,指导我市今后的公厕建设改造工作。
3、组织编制《常州市中心城区公厕建设和管理发展三年实施纲要(2008年-2010年)》。根据《常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布点规划》,由市城管局组织编制该实施纲要,具体明确每年公厕建设改造、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4、按职责、分阶段组织实施。由市城管局扎口负责每年公厕建设改造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议等工作,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公厕产权单位负责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市环卫处、设计单位派员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成立市公厕建设改造专家咨询审议小组,负责对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公厕设计方案的优选和审查工作,审查把关后再付诸实施。公厕建设改造的形式主要有:新建、移建、改造提升。资金来源:政府直接投入、开发建设项目带建。 建议分两阶段实施:阶段(2008年):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部分公厕改造提升工作。第二阶段(2009-2010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同步实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其他区域的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奔阶段工作力争在2009年基本完成,2010年做好扫尾工作。 (四)当前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1、加强公厕的拆除管理。为扭转公厕拆除失管现象,避免出现新的布局空白点,更好地完成本市的公厕优化布局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今后凡环卫公厕的拆除、迁移,必须按规定报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批准,明确迁建、新建方案并保证落至实处。 2、加强开发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三十八条的规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卫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划配套建设包括公厕在内的环卫设施,必须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杜绝不配、少配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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