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国新一轮改革的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
在解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改革的重点时,“今后原则上将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北京表示。
楼继伟指出,改革的一大着眼点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编制和审查的重点由现在的收支平衡状态更多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转变。这一重大转变带来的变化很多。
首要的变化是,税收将不再是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转为预期目标。预算审批的核心如果是收支平衡,为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完成税收任务,否则就会扩大赤字。这一方式很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经济较热时,完成税收任务比较容易,财税部门倾向于少收点,民间钱越多,经济就越热;经济偏冷时,财税部门为完成税收任务倾向于多收点,就会收“过头税”,民间钱少了,经济就更冷。
楼继伟指出,预算审批重点转向支出政策,收入预算从约束性任务转向预期性,意味着更多强调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
另一大变化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方面是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
另一方面是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的机制;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此外,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也将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
据数据显示,中国已经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多达30项,还有一些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项目正在申请中。
在中国政府看来,这些“税收洼地”,导致区域间税负不均,严重影响了国家税制规范和市场公平竞争,必须予以严格清理整顿。
“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楼继伟指出,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
楼继伟说,下一步将要清理已经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执行到期的,将彻底终止不再延续;未到期的,要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亦是新一轮财税改革广受关注的亮点之一。
对此,楼继伟指出,房产税改革下一步将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在预算制度方面,楼继伟称,今后收入预算将从约束性任务转为预期性,意味着税收将不再是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转为预期目标。同时,下一步将更多推进政策公开,使预算更加透明。
此外,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也将进一步调整,以充分发挥消费税对部分消费品以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调节力度。
财政部部长表态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上海自贸区是否会受影响?某知名经济学家在微博上表示,如果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免税退税何谈自由贸易区?这对自贸区的影响可想而知。
目前,上海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已于上月下达,但总体来看步伐较慢。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试验区内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免税,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表示,税收政策方面还是小步快走,从出台的政策来看,上海自贸区并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将来自贸区如果要在金融中心、总部平台、航运中心等方面升级,需要实现与自贸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不过,从层面表态看,上海自贸区更多倾向于“制度创新,而不是靠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洼地”。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上海自贸区法规由人大通过,这还不太一样。现在所说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是指每个地方这样那样的规划区,这种东一头西一头的做法,即使优惠政策也要统一规定,需要通过统一的财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