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到南通货运专线:货运企业议价有理又有力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零售限价每吨各提高600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此次调价 0号柴油涨幅,对于货运企业来说,成本压力直接而不容回避,货运运价上调势在必行。但是,对于处在弱势地位的货运企业来说,如何与货主协商上调运价?上调运价又该依据怎样的标准?如何调价才能让货运企业和货主企业都接受?在江苏,运输管理部门通过对货运企业进行成本监测,定期将货运成本和货运参考价格进行公布的做法,让货运企业在与货主企业的议价中有理又有力。
“我们的货运企业在与一些大型货主协商运价的时候,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价格谈判上,他们不掌握话语权,以致于出现了一些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我们一直努力在探索,如何才能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输价格,作为双方进行议价的重要依据,进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4月16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局长汪学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货运成本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初衷。
百家企业定期报送 协会审核对外发布
江苏省定期发布货运成本价格的设想始于2006年,当年年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间有一句不太起眼的话——“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发布运输经济信息及货运市场指导价” 。自2007年开始,这一工作进入正轨,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接受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的委托,承担了道路、水路货运价格成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在会员单位中选择了100家重点联系企业,下发了《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货运市场价格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的职责,要求重点联系单位定期报送成本、价格情况,每个企业选择两辆车进行重点调查和记录,每辆车记录两个趟次和最近一个月的运行情况。
记者看到了一张由企业负责填写的《道路货物运输价格信息表》,这张表分三个部分——趟次一、趟次二、一个月整体情况。在每个趟次的信息统计中,又包括装卸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实际载货量,运价类别,运输里程、收入等具体信息,在“本趟次费用明细单”中,企业还需要填写燃料费、路桥费等费用的明细,以便核算货运成本构成情况。
在企业,由专人负责运价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定期报送运价情况。企业填报好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由各市运管机构和省交通物流协会负责。如何确保企业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各市运管机构负责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轮的审核、过滤,并将审核过的结果上报省交通物流协会,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此基础上发布当地的价格行情。省交通物流协会收到各市报送上来的信息后,再进行审核和汇总,最终对外发布全省货运价格行情。据了解,至今为止,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已正式发布了八期价格行情,因为部分季度成本没有大的变动,就没有当季发布。货运价格行情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吨公里成本、成本构成比例、市场参考价及车辆船舶的利用水平。
在2月22日最近发布的一期《2011年四季度江苏省道路水路货物运输价格行情》上,记者看到,在道路货物运输成本之普通货物运输中,以20吨货车、江苏起运、运距500公里为参考基点,平均运输成本为0.419元/吨公里,市场参考运价为0.461元/吨公里。道路货运价格中,燃料费占41%,路桥费占23%。汪学君告诉记者,3月20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他们就着手统计的运价变动情况。因为涉及长达一个月整体情况的统计,预计4月底可对外发布油价调整后货运成本价格的变动。
运管协会加强协作 货企欢迎货主认可
当前货运价格完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货运市场竞争主体散多,参差不齐,价格不透明,承托双方在协商运价时没有相应的参照物,致使低价竞争愈演愈烈。发布货运成本价格,为货运企业与货主企业协商运价提供参照物,自然得到货运企业的欢迎,但是货主企业对此是否认可?
在汪学君看来,协会发布的货运价格行情,提供了行业平均成本和参考价格,虽没有约束性,但是代表了行业中准水平。货运企业在同货主进行价格协商时,提供行业协会发布的成本和价格,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如江苏金陵交运集团承运扬子巴士孚的化工产品,南通交运物流集团承运中国移动产品、陶氏集团的化工产品,江苏河海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承运望亭电厂电煤运输和江苏华昌集团化工产品运输等,货主一般都认可行业中准价,货主企业在中准价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进行合理定价。
“从这几年货运企业反馈的情况来看,越是大型的货主企业对我们发布的货运成本价格越是认可。货运企业在与货主的价格协商中也掌握了主动权,拥有了话语权。所以,货运企业也意识到,这项工作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和麻烦,而是切实在帮助企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汪学君告诉记者,通过运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加强协作,行业协会与货运企业互动互信,让货运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走向良性循环。货运企业及时将有关成本价格信息上报,为协会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了保证;各市相关协会积极参与货运价格行情的发布工作,如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定期在网上公布货运价格行情,同时定期发布集装箱运价和搬家运输价格行情,有力地维护了货运市场的正当竞争。
“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掌握运价行情,就让我们更全面地掌握了市场。如今,管理部门不再是简单地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更多地是要研究如何发挥服务的功能,定期发布货运价格行情只是其中之一。”汪学君说。
形成合理运输价格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早在去年,江苏省就利用货运成本信息发布、建立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妥善解决了南京龙潭港部分集装箱运输企业反映运价偏低的情况。去年4月初,由于油价几度上调,企业难以承受,南京龙潭港部分集装箱运输企业致函港口集团及相关货代公司,提出上调运价等要求。在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协调下,最终就港口集装箱基础运价、油价与运价联动、运力保障等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南京至合肥运价由原2010元上调为2100元;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以2100元为基本价,油价以6.23元为基准价,油价每上调0.35元,运价相应增加45元。
为妥善应对成品油价格大幅波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影响,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提出“交通运输、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指导其采取依法合规、符合市场规则的方式,将分散的道路货运经营者组织起来,提高经营者议价地位和能力,指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实行运输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及时调查、测算道路货物运输平均合理成本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作为承托运双方进行议价的重要依据,促进合理运输价格的形成” 。
“从近几年的价格行情发布工作来看,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价格行情发布工作愈发显得重要。”汪学君认为,一是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从南京市龙潭港事件可见,通过协会同运输企业研究确定各专线上的合理运价,建立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协调货代企业调整运价,确保了集装箱运输稳定。二是目前许多大型货主企业在货运招标时,不再一味地追求低运价,而是考虑合理运价下的运输质量,希望行业有个参考价格,协会发布的价格行情能够及时为货主企业提供定价依据。
在汪学君看来,服务的优化是无止境的,江苏还将继续探索完善货运成本价格信息发布工作。首先,深化价格行情的发布工作,进一步细化对线路走向、货种、运距的分类,发布每一类别下的成本价格。同时对一些线路的走向,收集相应的运输距离和通行费用数据,对一些车型收集相应的燃料消耗数据,为价格成本测算提供校核依据。其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精神,积极联合物价部门共同发布货运价格行情,增强成本发布的权威性。同时,江苏省还将开发网上填报、审核和分析系统,形成成本资料库,做到能够实时分析发布价格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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