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吊车出租 400-669-8351
吊车出租移动式起重机
吊车出租广泛用于港口、车间、工地等地的起吊搬运机械。
吊车出租的种类:A.可移动式吊车出租:汽车吊、履带吊、行吊等。 B.固定式吊车出租:码头吊、塔吊龙门吊等。
吊车出租常规知识
1吊车出租主要作业内容: 听从指挥的吊车出租,控制起重机,通过吊、索具完成物资的装卸作业
2吊车出租岗位的HSE基本要求
2.1吊车出租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吊车出租集团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和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吊车出租特种设备操作证、交通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初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吊车出租驾驶员必须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对所驾设备进行每日“一日三检”,岗位HSE的“巡回检查”。
2.3吊车出租参加HSE活动要求:
2.3.1上岗前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服从班长工作安排,对本岗位工作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3.2 每周按时参加周一安全吊车出租例会,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做好学习记录。
2.3.3 每季度参加一次吊车出租应急演练。
2.4 正确穿戴劳保上岗作业。
2.5吊车出租作业许可
2.5.1吊车出租装卸36吨以上货物应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
2.5.2吊车出租双机以上联合作业应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
2.5.3一般吊装作业应由本队或本班组批准。
2.6 有关吊车出租违章处罚的要求:
违反本吊车出租作业指导书规定要求,将遵照《物资供销公司HSE奖惩管理办法》执行,每发现一起一般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300-5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吊车出租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500-10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特别吊车出租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1000-2000元罚款。吊车出租违章年积分达到4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吊车出租违章年积分达到5-8分的,给予1-3个月的待岗培训处理;吊车出租违章年积分达到9-14分的,给予3-6个月待岗培训处理;吊车出租违章年积分达到16分记以上的给予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时视吊车出租违章情况给予取消技能鉴定资格、先进评比资格、取消年终安全奖等处罚。
2.7实施吊车出租“两卡”的有关规定
作业时随身携带吊车出租“两卡”(三违行为登记卡,危害识别与隐患登记卡),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上报。
2.8岗位实行吊车出租员工自学驾驶员HSE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岗位“两书一表”)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认真做好吊车出租学习记录,记录篇幅不少于3页。(主要自学也可采用统一办班、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