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王刚律师首页
宝鸡律师介绍
宝鸡律师动态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宝鸡律师-王刚律师事务所 > 宝鸡律师动态
 
宝鸡律师动态
请律师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1-12-21

一是深入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依照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此深入了解是很有必要的。

二是严格审查资格。律师执业证书是区分律师和一般法律工作者的标志。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一般说来,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比较丰富,对于诉讼更具有把握。

三是认真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四是明确授权范围。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对于是一般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不明确。偏面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交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一般说来,这种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宝鸡律师-王刚律师事务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3609173843   手机:13609173843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