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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 犯侮辱罪量刑 侮辱罪辩护角度 广州好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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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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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理念:真心为你付出,真情为你疾呼!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1 1108室

详细情况欢迎电话咨询,愿做你口袋中的免费律师!

辩护角度:

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

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界

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

量刑根据本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条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本法第38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本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力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侮辱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诉讼,采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决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告诉才处理,并不是说不告诉不构成犯罪,而是说不告诉对这种犯罪就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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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邓助理   电话:020-87650797   手机:13380023845   传真:020-8769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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