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首页
企业介绍
资质荣誉
供应信息
商业信息
企业新闻
招聘信息
企业名片
客户留言
产品资料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供应信息
 
参保职工一至四级工伤待遇按月领取

    价        格:面议   
    有 效 期: 长期有效
    所 在 地: 辽宁省本溪市
    了解详情,请立即咨询!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该公司共有 35条同类信息       查看全部>>
    详细说明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1月21日起,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由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改为按月享受工伤待遇。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可以选择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职工死亡时未参加工伤保险且其供养亲属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可选择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也有调整。今年1月1日前完成工伤认定,在今年1月1日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从今年11月21日起,按照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今后参照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的水平同步进行调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下降的不作调整。

        从今年11月21日起,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每年5月1日起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推荐浏览
    暂无信息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8号世佳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4-43296293   手机:18642409080   传真:024-43296293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