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家运输企业的劳务派遣司机王女士因怀孕失去了工作。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我省劳务派遣工人数已超过20万人,业内人士表示,劳务派遣已呈泛滥趋势,甚至异化为一些企业、单位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责任的手段。
在今春全国“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将制定劳务派遣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的行为。
“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很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诿,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王女士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南昌一家运输企业上班的。怀孕后,公司先将她调到其他岗位,最后以她常擅离岗位为由,将她开除。
王女士找公司理论,却被告知,公司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这么做没有违法。无奈下,王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虽然最后我赢了,但这对我伤害不轻,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之间有道无法逾越的鸿沟。”王女士表示。
2008年年底至今,魏先生一直在一家咖啡店做服务员。“应聘、培训等一直都是咖啡店组织,签劳动合同时却发现真正雇佣我们的是一家叫新宇的人力资源公司。”魏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大家签的劳动合同都是这样,因此并没有在意。今年8月,咖啡店把他开除,非但未付经济补偿金,还扣了他8月份的工资几百元。
“我找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公司却说他们并未跟我签合同,让我去找新宇人力资源公司。”魏先生无奈地说,新宇公司在哪里他都不知道,怎么可能找他们要工资。魏先生只好申请劳动仲裁。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帅发强认为,劳务派遣突破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对一的传统用工形式,增加了用工单位这一主体。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分开,通俗点说就是“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很可能会发生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诿,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今年7月份,江西省劳动监察局在全省开展了一次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发现,劳务派遣员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非常突出,多数企业把劳务派遣工与在编职工进行严格划分,即使在相同岗位上,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均低于在编职工。
南京人才招聘;南京劳务公司;南京劳务;南京劳务派遣;南京劳务派遣公司;南京人力资源;南京人力资源公司;南京劳务中介;南京人事外包;南京人事外包公司;南京人事代理;南京人事代理公司;南京人力资源服务;南京人力资源咨询;南京劳务中介公司;南京招聘机构;南京劳务服务;南京人事服务;南京人才派遣公司;南京劳务输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