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介
爱儿森环境技术服务中心依托具有丰富采样和检测经验和权威资质的实验室,按照国家和国际上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采用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先进仪器和设备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经实验室分析、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CMA计量认证空气检测评估报告。
检测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具有丰富实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客户需求制定与现场环境相适宜的室内空气质量测试方案。
2、服务对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竣工后进行室内空气质量验收,作为工程报监验收的主要工程质量控制项目之一。
商务办公楼和居室等与室内人员健康密切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宾馆、餐厅、理发店、影剧院舞厅、体育场馆、展览馆及图书馆、商场、候诊(车、机)室等对外服务场所。
3、检测指标
(1).物理性参数: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新风量和室内噪声;
(2).化学性参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3).生物性参数:细菌总数;
(4).放射性参数:氡。
*室内空气中常规检测指标:室内空气中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氡(Rn-222 )。
4、检测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9663~9672-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
5、法规要求
(1)、民用建筑分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2)、污染指标的标准值
按GB50325-2001 (2006版)规定五种污染物限量数值
污染物 |
Ⅰ类 |
Ⅱ类 |
氡(Bq/m3) |
≤200 |
≤400 |
游离甲醛(mg/m3) |
≤0.08 |
≤0.12 |
苯(mg/m3) |
≤0.09 |
≤0.09 |
氨(mg/m3) |
≤0.29 |
≤0.50 |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 |
≤0.50 |
≤0.60 |
|
(3)、采样点设置
(1)面积<50m2时,设1个点;
(2)面积≥50,<100m2时,设2个点。
(3)面积≥100m2,<500m2时,不少于3个点;
(4)面积≥500m2,<1000m2时,不少于5个点。
(5)面积≥1000m2,<3000m2时,不少于6个点;
(6)面积≥3000m2时,,不少于9个点。
6、服务流程
客户预约检测、客户提供工程设计和施工资料,现场调查、制定检测方案并与客户沟通、指导测试现场环境整理、现场安排检测、实验室分析和报告提交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