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公山紫金石产地的记载,多见于宋代。高似孙《砚笺》、唐彦猷《砚录》、李之彦《砚谱》均言产地在青州府的临朐县,但《青州府志》、《益都县志》、《临朐县志》都不见记载。宋代书画家米芾在一幅书法作品中写道:“新得紫金右军乡石,力疾书数日也,吾不来果不复来用此石矣。”他还在《砚史》中提到:“紫金石与右军砚无异,端出其下”。
米芾的另一幅书作则记述了他的好友苏东坡喜爱紫金砚的情形:“苏子瞻携吾紫金砚去,嘱其子入棺,吾今得之不以敛,传世之物岂可与清净圆明本来妙觉真常之性同去住哉”这两幅关于八公山紫金石的书法真迹现存北京故宫博物院,《三希堂法帖》均有收录。
现存世的两方紫金砚应是唐宋遗物。一方凤字形砚是1972年上半年出土于元大都遗址和义门内后英房。砚长22.7、宽17.5、厚3.9厘米。砚的前部有两足,砚池向后倾斜,砚面有明显的墨痕。出土时已残破,右上角砚池部分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