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片防火玻璃自推出市场以来,以其耐火性能优越、厚度薄、强度高、经久耐用等突出优点,已取代复合防火玻璃,越来越受到买家和用家的欢迎。很多单片防火玻璃的购买者只关心防火玻璃的售价,却忽略了很多重要的购买注意事项。下面提示您几点,让您做一个防火玻璃的精明购买者。
购买适用的产品
单片防火玻璃,按厚度分为6mm,8mm,10mm,12mm等,按耐火等级分为I级(90分钟),Ⅱ级(60钟),Ⅲ级(45分钟),Ⅳ级(30分钟)。具体选用哪种,不单只根据强度(或厚度)来定,还应仔细看清楚消防验收要求的耐火等级来选用。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由于采用化学和物理双重技术处理,比一般的单片防火玻璃更耐火、强度更高、效果更稳定。
选择合格的厂家
由于注册成生产型防火玻璃企业受消防、环保、注册资本等条件限制,很多销售防火玻璃的企业注册为贸易或销售型企业,或者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生产防火玻璃的资格,有的企业干脆没有工商登记,这类企业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当然也就不可能生产合格的防火玻璃产品。购买者应通过对厂家实地考察来了解其经营状况以及要求其出示工商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以防上当受骗。
购买的产品要有抽检报告及备案
当前消防部门对消防产品的使用越抓越严,要求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消防产品终生负责,如果不慎使用伪造消防产品或证书将承担很大的消防验收风险和日后的事故责任风险,根据消防条例,必须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抽样检验,并持有国家防火建材质检中心(四川都江堰)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检中心(天津)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的企业方可生产防火玻璃。
检验报告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三年,检验报告在质检中心和各省消防总队一般有备案,出示的检验报告中应显示质检中心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方便查验报告的真伪。购买者务必询问生产厂家是否可出示检验报告原件及提供备案机构的电话等资料以便查证。
要求厂家出具《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的市场行为,各省都相应施行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制度,建立、推行消防产品信用体系,具体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凡在各省境内流通的消防产品,其生产单位在向购货单位供应消防产品时,应同时填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2、各销售、安装企业向使用单位供应消防产品时,应提请产品生产企业填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3、《消防产品供货证明》与具体的供货工程或使用单位必须一一对应,各建设、使用单位在申报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消防产品供货证明》随其他竣工验收材料送公安消防机构核验。
4、无生产企业提供《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的消防产品,均视为假冒产品。
所以根据上述制度,购买单片防火玻璃时,要求厂家随货出具《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综合考虑产品的性价比
单片防火玻璃属高技术产品,生产工艺较复杂,生产成本主要受企业生产规模和设备条件影响。购买单片防火玻璃结合产品品质和售价来综合考虑,择优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