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昆明劳动保障执法年检年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的规定,现将云南省昆明市2012年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和内容
年审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
年审内容:审查各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重点检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建设领域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情况、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等情况。
二、年审对象
昆明市范围内201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今年获得劳动保障一级诚信企业称号的单位可免今年年审。
三、年审管辖
1.省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公有制企业和中央驻滇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企业,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经省级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单位,外省驻滇机构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年审。年审地点为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一楼综合大厅。
2.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市级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单位,市工商局注册的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市工商局注册的用工人数达到或超过100人的其他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年审。年审地点为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二楼服务大厅。
四、年审方式
本年度我市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主要采取书面报送年审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可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报表》(亦可到年审管辖机关领取),自查并准备相关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管辖原则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年审。
五、相关事宜
1.各参审单位应认真如实填报《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报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审,初审不合格的,应按初审要求认真整改,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审,复审合格后才核发审验证;复查仍不改正或不按期报告复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启动立案程序严肃查处;对不整改或逾期参加年审的,将依照《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进行查处。
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将视违法情况予以5000元的处罚,列入劳动保障不诚信单位黑名单,严格限制招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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