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概念和工作特点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受有关单位的检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交工的活动。
该阶段的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大量施工任务已经完成,小的修补任务却十分零碎;
2.主要的人力、物力都已转移到新的工程项目上去,仅剩少量施工力量进行工程扫尾和清理;
3.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已不多,却有大量的资料综合、整理工作要做。
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
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即将完工时,会有许多零碎工作需要做,这些工作统称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有关人员逐层、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检查施工中有无漏项。一旦发现,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对已完成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如果有可能,应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
3.有步骤地组织材料、施工机具以及各种物资的回收、退库,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4.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交工前的检查,进行电气工程和其他设备的全负荷试验。
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分为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施工单位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一)竣工自检
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预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竣工自检的标准: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概念和工作特点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受有关单位的检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交工的活动。
该阶段的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大量施工任务已经完成,小的修补任务却十分零碎;
2.主要的人力、物力都已转移到新的工程项目上去,仅剩少量施工力量进行工程扫尾和清理;
3.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已不多,却有大量的资料综合、整理工作要做。
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
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即将完工时,会有许多零碎工作需要做,这些工作统称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有关人员逐层、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检查施工中有无漏项。一旦发现,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对已完成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如果有可能,应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
3.有步骤地组织材料、施工机具以及各种物资的回收、退库,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4.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交工前的检查,进行电气工程和其他设备的全负荷试验。
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分为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施工单位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一)竣工自检
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预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竣工自检的标准: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
2.竣工自检的方法: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二)复检
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对查出问题全部解决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正式验收
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
3.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1)集中召开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5.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6.办理工程决算。整个工程项目完成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
2.竣工自检的方法: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二)复检
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对查出问题全部解决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正式验收
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
3.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1)集中召开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褪┕ぶ械那榭觥?/SPAN>
5.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6.办理工程决算。整个工程项目完成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