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节能评估报告类型: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合肥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合肥节能评估报告需要甲方提供材料:
1、项目建设单位的详细介绍;
2、项目的详细介绍;
3、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图、建筑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等);
4、项目所在地市政设施情况,包括水(上水、排水、雨水、中水)、暖、电、气、电信等方面的实情;
5、用能设备清单,设备能耗说明等资料;
6、使用方案:包括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等;
7、项目建成后各系统监测、管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