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总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宣布了上述消息。他表示,在美国政府2002年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裁决主要部分于2007年11月期满后,上述原则将继续适用。史密斯说:“我们要在新版Windows开发过程中体现原则性和透明性,业界和消费者可借此而受益
微软称,该开发原则将分为以下三个大范围:1)计算机制造商和消费者具有选择权。微软承诺在Windows的开发和许可证条款上,将方便安装非微软程序,并便于配置Windows型PC以使用非微软程序。2)为开发者提供机会。微软承诺将给应用软件开发者及网站创建者提供机会,以方便他们在Windows平台上开发新产品,其中包括将与微软直接竞争的产品。3)提高用户兼容性需求。微软承诺将满足消费者对兼容性的需求,以便于用户在跨系统及不同应用软件之间控制数据和交换信息。
史密斯称,上述原则并不能替代仍在生效的反垄断法规,也不能取代以及各国政府部门的重要地位及法院作出的反垄断裁决。他表示,微软将遵守全球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并积极与各国政府展开对话。他承认,尽管公布了上述原则,公司目前及今后仍有诸多问题需与各国反垄断部门及竞争者进行对话。
史密斯还表示,为确保Windows开发原则得以顺利执行,微软至少每三年内对此进行一次评估。为保证透明性,该原则的任何变化都将在微软网站上公布。(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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