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教育基地室内装修、装饰设计、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FZB20110803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教育基地是单县人民检察院建设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的分项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单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单县
2.2建设规模:约500㎡(具体面积及空结构由投标企业自行踏勘现场后测量、计算)
2.3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4 招标范围:检察文化教育基地室内装修、装饰设计、施工工程(包括: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设计要求:
本教育基地为检察人员学习、休闲、的场所,各竞标企业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对现场踏勘情况进行策划、设计,设计方案要具有室内园林风格,以园林景观为主要设计元素.整个空间流畅圆滑,各功能自然连接,每个角落都有惊喜.灯光与弧度墙身结合,展示空间的多样性,赋予活力,局部提取园林生态环境的元素(人造树、人造石、假山、水系、草萍等),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设计效果:新颖,趣味,惊喜,色彩明快.体现大自然的舒适与休闲.感受无限生态,无限大自然。设计方案深度达到施工要求。
本次招标,先招设计方案,招标人将对入围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后,然后进行施工招标,本次方案设计招标,被选中的设计方案必须为原创性作品,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竞标的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级以上资质。且具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接纳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8月16日-2011年08月22日起,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6)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组成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联合共同投标协议。
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壹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
负责人: 杨 硕
电 话:159 0124 2047 010-8862 4427
传 真:010-5148 9875
E-mali:zhaobiao68@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