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初用辽宝,大定十八年得美玉,诏作‘大金受命万世之宝’,其制径四寸八分,厚一寸四分,盘龙纽高厚各四寸六分。一晶及王公妃用宝。”[41]
明初宝玺十七,洪武元年制于阗玉宝(宝文不明),朱棣又制“皇帝亲亲宝”、“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命之宝”。嘉靖十八年(1539年)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行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尚宝司官掌之。[42]
清代宝玺清初无定制,乾隆十一年考定宝谱,藏之交泰殿者二十有五,藏之盛京者十,计三十五宝。弘历云:“玺玉自古无定数,今交泰殿所贮历年既久,记载失真且有重复者,爰加考正排次,定为二十有五,以符天数。”[43]交泰殿二十五宝玺以质地论,金一、旃檀香木一、玉二十有三。玉色有白、青、碧、墨等四种,青玉稍多。宝文有“大清受命之宝”、“皇帝之宝”、“天子之宝”等。青玉“皇帝之宝”本清字篆文,传自太宗文皇帝时,自是而上四宝均先代相承,传为世守者,保留原文。其檀香“皇帝之除尘配件宝”以下二十有一,则朝仪纶绰所常用,宜从新制。乾隆帝于十三年(1748年)敕所司一律改镌,与汉篆文相配。[44]“古稀天子之宝”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八月命镌,四十六年(1781年)贮于乾清官东暖阁。[45]太皇太后、皇太后金宝、玉宝俱盘龙钮。[46]
(五)服御器
宋—清帝王陵墓中出土的玉器除了上述圭、璧、带、佩册等之外,尚有一批玉器皿,用于宴饮、文房、燕居等日常生活或仪礼活动。传世玉器中也可找到不少的服御玉器。如宋青玉兽耳云龙纹炉,体圆口外撇,圈足,兽首衔双耳,形制似周簋。炉腹通身饰双勾“工”字地纹,隐起行龙、升云。行龙按“三停九似”之诀刻画精微,确已达到形神兼备的艺术境界。此炉底镌清高宗御题七言诗[47],定名为“旧玉飞龙彝炉”,考定为“庙器”,对其碾琢年代却只字未提,笼而统之称为“旧玉”,也就是古玉之意。另有白玉夔龙柄葵花式碗、玉龙耳活环杯、青玉龙柄长方折角杯等玉杯,可能均为帝王御用之器。青玉海水云龙纹枕[48]枕面已佚,仅存枕墙和底,疑为宋代帝王所用。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