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31日讯 1月31日,佛山街51号商住两用楼“望佛楼”“摊钱修电梯”的努力进入第9天,46家业主还有十七八家没有同意出钱,该楼2部电梯面临报停。
1月23日,望佛楼业主发现电梯口贴出了物业的通知:两部电梯使用10年,部分设施及零配件老化,接济南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通知,需一周内更换机械系统及配件,总价 4万元,由楼上业户平摊,逾期将作停机处理。
25日,记者来到望佛楼,一进楼就听电梯口两位业主议论:“电梯不是闹着玩的事,该修得修。”“可为啥让业主摊钱,物业费干什么用?”
记者见到该楼物业负责人薛定海时,他正在楼道里焦急地打电话将此事通知业主。他告诉记者,望佛楼1999 年入住,是济南较早的商品房之一,购房时业主没交公共维修基金。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出了保修期,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没有维修基金,只好让大家凑钱。
面对“该用物业费修电梯”的质疑,他说,日常的电梯维保是物业公司出,但这次需要更换钢丝绳和曳引轮,是大修,在别的楼是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望佛楼1层2 层是商铺,没有电梯口,3至7层共 46 户,平均一家不到 1000 元,应该可以接受。
记者接着上楼,见到了几位业主。一位70多岁的宋大妈表示,自己需要电梯,不得不摊这个钱;一位新业主表示“才买房2年,不愿摊10 年的大修费”;另一位开公司的业主表示正常办公需要电梯,且几十万的房子都买了,不差这个钱,但交得不情愿,因为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
“这楼疏于管理,网吧、招待所都有,来人乱七八糟。做生意讲门面,可大厅、墙面又脏又乱,停车场、指示牌一概没有。暖气一停 5年,现在这房子想卖都不好卖。”他说。
记者随后来到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询,工作人员没有找到望佛楼交存公共维修基金的记录。物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现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1999 年元旦起实行的,济南商品房 2004年才普遍推开。望佛楼这种情况应该业主分摊,如物业协调困难,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应加以干预。按照 2010年 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规,这种情况将来应补交维修资金。
31日,记者再次来到望佛楼,发现电梯口的“通知”变成了“紧急通知”,薛定海说他明天准备去报停,免得面临高额罚款,“等收齐钱、修好了再去申请开通吧。”
“万一电梯真停了,物业费就更难收了。我们也不想发生物业撤走、楼没人管的情况。”薛定海说。“没了暖气,再没了电梯,这房子就更贬值了。”也有业主担心。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像望佛楼这样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老商品楼有不少,这样的难题他们将陆续遇到。
赵先生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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