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6)第6.5.4条规定,电源插座的数量应不少于表1的规定;
2.小康住宅电气设计《设计导则》中第4.3.5条规定,小康住宅中设置的插座数量不少于表2中的规定;
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20-2001)12.2.2条规定,电源插座设置数量应不少于表3的规定;
4.“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2000)中规定,每套住宅内电源插座的设置,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5.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1997年版《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家庭用途的装置及用具中规定,电源插座数量应不少于表5中的规定;
6.美国国家电气法规NEC的第210-52(a)条对电源插座的布置作了更量化的规定。其中两个电源插座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6m,因为美国规定家用电器电源线长达1.8m,一个家用电器如不能自左侧接电源插座,定能自右侧接电源插座,如图所示;
7.小康住宅是由建设部在各大城市指导建设,面向21世纪的大众住宅,其定位标准是“科技先导,适度超前”。这将是中国住宅产业未来发展的方 向。很显然,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的电源插座数量偏少,参照国内外住宅电源插座设置数量标准,根据使用和超前发展的要求,建议住宅内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应不少于表6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