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哈市23家物流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由物流企业为货主的货物上保险,一旦货物出现损失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 近几年来,因物流企业运输不利,使货主的货物受损又得不到足额赔偿的事件频频发生。物流企业往往以“丢失概不负责”或“只赔付运费”等自设的霸王条款拒绝赔付。另外,有些物流企业将接收的业务随意转给其他货站,不但向货主重复收取运费,而且增加了货物受损或丢失的风险。
大件运输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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