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学生)接受、落户.
(二) 、社会人才入户广州
(三) 、市内户口迁移
(四) 、广州搭户(为广州市集体户 需迁到个体户名下的)、迁往允许结婚集体户
(五)、特殊情况入户广州
(一) 、应届毕业生代理入户指南
1.非广州生源
前提条件:大学本科,属于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须有学位证书)。
(1)、用人单位需提供:
a.广州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毕业生需提供:
a.《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受单位公章)
b.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c.身份证复印件
2.广州生源
前提条件:应届毕业生,中专以上学历。
(1)、用人单位需提供:
a.广州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毕业生需提供:
a.《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受单位公章)
b.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c.身份证复印件
3. 申报程序
1、广州市区内可以派人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应届生就业协议书(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2、两个工作日内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审批开出接收函
3、应届生持省人才已盖章《毕业生接收函》和《就业协议书》前往学校办理《报到证》(抬头须为“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为具体工作单位名称)。
4、应届生持单位已盖章《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接收函》和《报到证》前往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5、报到签合同交费
6、指标卡下来本人持学历证等材料去公安局盖章(可以代办)
7、交相关材料回来落户,完毕
以下是非省人才业务:
(二) 、社会人才入户广州
前提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1.未婚人才引进 适应范围:未婚、已婚单调、已婚双调;
引进人才本人需提供:
(1). 本人的人事档案;
(2).《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如实填写,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原为干部身份的需出示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和现实表现;无干部身份的需出示《暂不办理同意调出函承诺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4).接收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此合同须已履行了一年以上,且劳动合同期限须为两年以上);
(6).本人的学历、学位、学历鉴定复印件;
(7).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8).户口本主人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9).身份证复印件;
2 .已婚人才单方引进:
已婚人才本人需将户口迁入广州但配偶暂不迁入广州的,本人需提供以上(1—9)项,配偶需提供以上(1)(8)(9)项外需出示一份同意配偶单方迁入广州但本人暂不迁入广州的证明,已育人士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
3 .已婚人才双方引进:
已婚人才双方符合要求需同时入户广州的需双方提供1--9项,已育人士需提供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
(三) 、市内迁移
1. 本人人事档案;
2. 户口卡主人页及个人页;
3. 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4. 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加盖公章;
5. 计划生育证明;
(四) 、广州搭户(为集体户 需迁到个体户名下的)
本人需提供:
1. 搭户申请表;
2. 户口卡原件、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3. 集体方提供《同意迁出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手写一份搭户申请,签名并按手印;
准予搭户方需提供:
1. 户口本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复印件;
4. 手写一份同意搭户证明,签名并按手印;
先办理再交费,市内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相关事宜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028963479 手机: QQ: 10906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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