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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三)
发布日期:2011-12-06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有合伙期限的,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三)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五)经营场所证明; 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六)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比照本办法关于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规定办理。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第六章 年度检验和证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等文件,接受年度检验。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营业执照副本。

  合伙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样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第三十五条 企业登记机关吊销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应当发布公告,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第四十二条 合伙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合伙企业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第四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收费项目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伙企业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成都代办营业执照;成都一般纳税人申请;成都验资审计公司;成都资质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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