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橡胶、塑料制品中能有效减轻或消除因橡胶、塑料助剂及橡胶、塑料本身残留单体引起的臭味或异味,特别适合一些使用二次回料再加工的橡胶、塑料制品。PS、PP、PE、PC、PVC、ABS、PET、PPO、PPS、硅橡胶、氟橡胶、丁苯橡胶、顺丁橡胶、氯丁橡胶、乙丙橡胶、丁腈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聚硫橡胶、聚氨酯橡胶等。该除味剂无毒、无刺激有的耐高温性能,时效长,直接络合低分子的混合物含氨基氮和硫化氢类功能团,直接于活性基团发生作用,使活性基团不再挥发至周围环境中。对需去味、除味的橡胶、塑料制品本身性能无任何影响,添加量少。
【使用方法】
使用时,用户根据自己的生产条件,将除味剂尽可能的与料体混合,使除味剂与料体充分接触,混合越好,除味效果越好。
【参考用量】
橡胶、塑料中添加量为1-1.5‰,客户也可视情况酌情增减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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