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外砂至庵埠段
桥梁铅芯橡胶减震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 已由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 粤计基[2003]50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汕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35%:65% ,招标人为 广东汕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段起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终点位于揭东县锡场镇何厝营,与汕梅高速公路揭东新亨至北斗段连接,同时也通过揭阳立交与揭普高速公路相连。全长55.241公里,K9+880~K54+554已建成通车。
2.2、标段划分
本次桥梁铅芯橡胶减震支座采购招标为1个合同段,预计供货时间段2011年7月~2012年12月,供货地点在广东省的汕头市外砂镇、龙湖区、金平区,大致规格和数量如下(实际规格数量可能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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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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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铅芯橡胶减震支座 |
D550*244 |
个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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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0*251 |
个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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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50*258 |
个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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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00*286 |
个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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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50*294 |
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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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00*277 |
个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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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50*284 |
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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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322 |
个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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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50*328 |
个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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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50*368 |
个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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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50*386 |
个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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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个 |
700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部)级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的生产企业,满足下述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部)级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三年内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通过了ISO质量认证;
(5)生产规模:应在国内具有生产过直径1000mm以上桥梁用减震橡胶支座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号卡的投标人不子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当年的型式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允许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用传真或其它书面的方式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汕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政编码: 510635
联 系 人: 郑莉婵
电 话: 020-38903807
传 真: 020-38849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