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9日上午,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举办的“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19日下午,此次系列对接活动之一的“有色金属行业专题对接会”在乌鲁木齐举行。
会议就中国有色协会如何发挥协会作用支持新疆有色行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如何支持新疆有色产业发展等专题进行了介绍。
中国有色协会会长陈全训表示,协会愿意帮助有色金属行业和新疆当地企业,建立资源、技术、资金和产品交流合作平台。同时,希望自治区政府和工信部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丰富合作形式;希望有色企业把产业对接和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疆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把新技术、新工艺用到新疆,探索一条有色金属工业转型升级的成功道路;希望有色企业认真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贡献,造福新疆人民。
有色金属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是科技进步的先导产业,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疆有色金属行业在“十二五”期间,规划重点项目85项,其中:冶金项目27项、加工项目8项、矿山项目19项、资源勘探项目31项,将实现工业增加值35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培育一批大规模、技术新、环保型的产业集群,建成矿产资源开发和深加工基地。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赋予新疆特色优势产业特殊的发展政策,优先发展钢铁、有色、工化、建材、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产业。整合有色和稀有金属资源,将现有采选冶炼企业做大做强。综合开发利用多金属共生矿产资源,在资源集中地适当发展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有色冶炼项目。积极开展冶炼渣回收铟、铋等有价元素或其他综合利用项目。
“十二五”期间,国家还将通过相关措施支持新疆有色产业发展,鼓励新疆具有资源优势的锂、铍、铌、铷、铯等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及加工应用项目,鼓励利用新疆丰富有色金属资源发展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冶炼项目,须同步开展共生资源利用,并采取达到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允许建设330千安及以上预焙槽电解铝项目;支持金矿开采企业在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前提下,取得《开采黄金矿业批准书》;对按照全国统一要求须立即淘汰的密闭鼓风炉炼铜工艺设备,允许延缓2年淘汰;对按照全国统一要求须立即淘汰的80千安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可延缓2年淘汰,须在2010年淘汰的100千安及以下预焙槽,可延缓3年淘汰;新兴产业部分,允许建设3000吨/年及以上多晶硅项目。
据介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历经近6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探、采、选、冶及有色金属加工的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涌现出新疆有色、阿舍勒铜矿、黄山铜镍矿、众合股份、天龙矿业等一批骨干企业。2010年,全疆有色金属工业成规模的矿山企业59家,矿山开发量达800万吨,铜、镍、铅、锌矿产品产能12万吨金属量;有色冶金企业12家,铜、镍、铅、锌,冶金及加工的产量达13万吨。新疆正在形成一批规范、完善、配套的有色金属工业园区,为“分散采矿、分片选矿、集中冶炼”搭建了平台。
会上,工信部原材料司、中国有色工业协会、有关产业转移重点省市,自治区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地、州、市,国内15家有色重点企业,中南大学、东北大学、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4家研究院所、新疆有色协会及新疆重点有色企业,共计1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