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承受着最受歧视的政策,干着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的苦差,风险要一肩扛,身份却寄人篱下。二等公民能走多远,谋事在己,成事在政策。 危机!印度小额贷款危机! 2010年末,印度的安德拉邦,小额信贷行业开始陷入了混乱。在地方官员和政客们的“力劝”下,成千上万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停止偿还贷款,虽然他们并非没有还钱的资金。此前,地方上的政治人物将数十起自杀案件归咎于小额贷款发放机构,并敦促借款人不要偿还自己的贷款。 在邻国孟加拉,尽管与印度小额贷款机构追求商业利益有所不同,以公益性标榜的尤努斯,还是被当局指责为“吸血者”,被免除格莱珉银行董事总经理之职。尤努斯仰天长叹,小额贷款之父黯然下课。 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呢? 3月22日,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从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迅速增加到2010年底的2614家,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刷新。《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中又提到,小贷公司短期贷款余额1952.57亿元,2010年实现账面利润98.3亿元。谁也没有想到小额贷款公司会如此的“茁壮”。 是没有风险地迅速崛起吗?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机构对小贷公司进行过风险评估。但不评估,不代表风险不存在。 尴尬身份融资难 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不能吸收存款!身份是工商企业!从诞生那一刻起,资金困境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如影相随的问题。公司大部分资金属于自有资金,以大股东注资补充为主。身戴枷锁,融资还有其他渠道吗? 2010年5月18日,东信小额贷款公司与建设银行(4.96,0.11,2.27%)内蒙古分行、新华信托股份三方合作,共同推出了资金信托计划,发行信托资金2亿元人民币。这2亿元最终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注入东信小额贷款。 同年6月,山西信托推出合作信托计划,向吕梁市信源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7月,西安信托也以类似方式向博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8年《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也就是说股权比较分散,作为主发起人的银行从股比、经验及责任出发,必然获得“村镇银行”的控制权。唯其如此,只贷不存的小贷公司才有可能升级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风险大是“普世”问题。虽然九成企业活不过三年,而在它们短暂的寿命里为社会提供了产品和服务、雇佣了人员、或多或少地探索了新的应用技术或商业模式。虽然股东血本无归,但它们的企业对社会是有贡献的。
所以,政府理应不遗余力地鼓励创新、扶持中小企业。比如美国有专项基金,对贷款给中小企业而形成的坏账予以补贴,金额能达到本金的90%!另外,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能以各自的专业特长在银行与中小企业间架起桥梁。金融机构的不作为,任民间资本涌入小贷公司,让它们自生自灭。正如《论语》所言:“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那么,民间资本是怎么想的呢?除了申报材料里冠冕堂皇的那套话,他们也有自己的小算盘。其实,对于把1000万元贷给100个小企业这样的“累活”,小贷公司的操盘者也没多大兴趣。即便是面向个人消费、面向中小企业的业务,小贷公司掌握的贷款期限一般是2~3个月,很少超过半年。让相当一部分小贷公司老板眼睛发亮是那些旁门左道!
比如,把资金借贷给炒股的私募基金或投资于房地产开发的信托计划。正像前面说的那样,股东自有资金可以直接投入信托,成立小贷公司没有意义。只有非法集资,才能坐收利差。还有一个“财路”,就是里应外合从银行拿优质项目!比如,银行看好某企业却找些理由不放贷,暗地把项目转给小贷公司,利息一下子高好几倍。银行或银行工作人员再与小贷公司瓜分利益。
但是刀刃上的游戏玩不久。古人说得太好了:“言悖而出、亦悖而入;贷悖而入,亦悖而出”。赌桌上赢的钱终将输在赌桌上,抱有此类心态的小贷公司难免有一天会栽倒!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责任首先在政府,其次是金融机构。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的小贷公司本不应趟这浑水。但是贪婪与侥幸还是让那么多资金投了进来,数千家公司中的绝大多数会自生自灭。只有少数公司有幸被招安,由银行作大股东转制为“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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