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晓军)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正式启动,全市约7.6万个个体工商户将接受“体检”。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据介绍,验照工作从2012年1月1日持续到5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都要进行2010年度验照。凡逾期未申报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时提交的材料为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验照过程中,各级工商部门将对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查处和规范,同时全面清理无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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