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气象局
关于开展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的公告
为了加强郑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全市防雷减灾安全管理,限度的减少雷电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郑州市气象局定于2011年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和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检测范围:建(构)筑物、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和危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广播电视设施、商场、车站、酒店、学校、矿山、大型物资仓库、高空游乐设施、医疗卫生、金融证券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主要设施及铁路、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设施等。
2.检测单位:郑州市防雷中心负责郑州市区(含上街区)的防雷检测工作;各县市防雷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检测工作。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商业、居民小区及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业主应主动向防雷中心申报年度检测,配合做好防雷安全检测和雷击风险评估等工作。经检测存在雷击事故隐患时,应按照防雷检测整改意见书进行整改,排除雷击隐患,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4.在遭受雷电灾害时,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告防雷中心,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
5.新(改、扩)建防雷工程应依法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
6.重点建设及大型建设项目施工前应依法办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手续。
7.我局气象行政执法队将对全市各单位防雷减灾安全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拒绝检测或存在隐患拒不整改或遭受雷电灾害隐瞒不报的,将依法对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联系单位: 郑州市防雷中心
联系电话: 65955132 65526512 65529696 6594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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