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废品收购站环境卫生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西安市将加强废品收购站环境卫生维护工作,整治规范全市的废品收购站。废品回收经营者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等合法有效资质。
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门头标识设置进行审查登记,完善全市废品收购站摸底登记台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废品收购站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有固定场所的)、未按规定申报年检和验照的废品收购站。对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废品收购站核发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进一步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行业管理。从严查处废品收购站占道堆放、整理废品及废品堆集过高、超范围摆放、污染环境卫生等行为,确保年底前废品收购站周边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须按“四统一”规范设置门头标识
按照相关规定,废品收购站应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西安市将对符合条件的废品收购站进行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着装、统一管理等“四统一”管理,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废品收购站核发再生资源回收站(场)建设达标证。
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应遵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得出店经营、占道作业,自觉保持店内、外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按照“四统一”要求,规范设置硬质材料的门头标识,外观颜色与周边建筑风格相融合并保持完好、整洁。废品收购站围墙统一粉刷为白色,大门粉刷为浅绿色,使用卷帘门、玻璃门等特殊情况不宜粉刷的,应按照与周边街景相融合的原则进行清洗或粉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