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1-8-4 为确保渭河水质持续得到改善,陕西日前出台了《渭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决定实施“源头抓起,支流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综合治理措施,使“十二五”末渭河干流全程消灭劣Ⅴ类水质。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期间禁止在渭河流域开办各类高耗水、高排污项目,鼓励造纸、果汁加工、淀粉加工、化工印染、电镀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转产,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氨氮的排放总量。
按照新排放标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以国家颁布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契机,督促工业企业展开新一轮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解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渗滤液污染问题,落实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2015年前使流域内县城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20%,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
抓好重点支流的污染治理。在西安、宝鸡、杨凌三地采取“一河一策”政策,重点抓好渭河一级支流的污染治理,清理整治沿岸污染源,力争“十二五”末使支流水质得到根本改善。推进流域内城市段综合整治。结合渭河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建设生物降解池或小型生态湿地,在河道建设梯次的生态堤坝、生态湿地等措施,使入河废水得到进一步降解。抓好治污示范工程。推广先进治污工艺,强化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环境监管,控制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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