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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外空运毒品判死缓
发布日期:2011-06-27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宋研 黄燕摄影报道)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毒贩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毒贩陈锦贵、李文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运毒途中发生车祸露馅

  陈锦贵,男,1981年出生,澄迈人。2010年6月15日中午12时许,陈锦贵在龙昆北路南大立交桥下向毒贩潘开芳(另案处理)购买一批毒品。当晚陈锦贵驾驶小轿车准备将该批毒品运回澄迈,不想行至龙昆南路面前坡路段时因交通肇事被民警当场缴获该批毒品。经鉴定,该批毒品有白色粉末状固体海洛因共重1891.1815克;无色透明状液体海洛因20毫升;含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的药丸净重12.6272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药丸净重4.6638克;含曲马多、喘定、氯羟安定成分的药丸净重1.1507克。民警根据陈锦贵提供的线索于6月16日抓获另外一名毒贩。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陈锦贵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女子帮老外“空运”毒品

  李文博,女,1983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2010年10月12日23时许,Frank(另案处理)以3000美元为报酬,要求被告人李文博携带毒品进入中国境内,李文博予以应允。同年10月16日2时许,李文博从广州市乘坐飞机到达马来西亚吉隆坡市。10月19日,Joe(另案处理)将一个行李箱交给李文博,并告知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当日10时许,李文博携带该藏有毒品的行李箱乘坐吉隆坡市到海口市的航班进入中国,海关人员当场从其携带的行李箱内查获海洛因994.8克。

  法院一审判决李文博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KTV经理介绍毒品交易被擒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李云川)某KTV销售经理吴某雄,利用工作之便竟介绍交易毒品,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昨天凌晨将其抓获。

  今年5月,民警在查处一家涉毒场所时,有涉毒人员称,南海大道某KTV销售经理吴某雄,多次介绍毒贩向吸毒人员贩卖新型毒品,而且次数多,数量大。6月22日11时许,民警发现吴某雄正在联系交易500克毒品,遂赶到正义路将其抓获。

  吴某雄称,他当KTV销售经理过程中,受吸毒客人的影响也跟着吸毒,之后贩毒人员就让他当介绍人,并承诺介绍成功一笔毒品交易后可免费送给他一些毒品。没想到在过24岁生日当天就被警方抓了。

  我省小量毒品犯罪逐年增加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许平飞)记者今天从省人民法院获悉,我省小量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8年至2010年我省法院审理的小量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海洛因)数量在1克以下的占毒品案件总数的80%以上。

  从事小量贩毒的人员大多为低文化的无业人员,尤其是以贩养吸情况极为普遍,吸毒人员数量的逐年增加是导致我省小量毒品犯罪增长的很大一个原因。

  针对此情况,省高院在《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中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量刑起点,即贩卖海洛因不足或达到1克,可以在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内量刑,加大了对小量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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