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内万元物品被物业丢弃
家住省城凤凰城家家景园的唐先生最近很郁闷,他存放于小区地下车库价值万元的物品被物业丢弃。东西被丢到哪里了?物业竟表示不知道。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凤凰城家家景园见到唐先生,据唐先生介绍,他于2007年在凤凰城2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唐先生经营着一家服装店,随后服装店关门歇业,店内价值万余元的柜台、展示柜等物从服装店内搬了出来。“当时我和小区看管地下车库的大姐关系比较熟,和大姐一说,同意我将这些闲置东西放在地下车库的一间空屋内。”唐先生说,让他想不到的是,上周五唐先生去车库查看物品时,除已经损坏的健身车外,屋内再无他物,而房屋门锁已被撬开。
“我一打听,才知道门锁是被物业撬开的。于是我向物业索取存放的东西,物业承认物品是被他们搬走的,至于东西在哪里、损坏的东西如何赔偿,物业一再推脱,不予答复,理由是我还没有交物业费,而看管车库的大姐无权让业主存放东西。”唐先生说道。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张玉文律师认为,作为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其工作时间和负责区域内,其有权代表物业公司让唐先生寄存物品。在发现车库有其他物品时,物业应该在小区做好宣传工作,以公示等形式让业主来认领物品,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人认领,才可以把东西搬走,否则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安徽市场报-王丽丽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