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今年年末结束。统计显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累计拉动全国家电消费突破1700亿元。那么这项政策的结束,将对家电回收处理行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地区回收工作的负责人朵磊认为,以旧换新结束以后,作为正规的回收公司,想要直接从居民手中回收旧家电,将困难重重:收废品的小贩一般都和小区物业、居委会的关系比较好。他们这种企业想要到社区里去回收家电,物业、居委会很可能认为这是商业行为,不一定同意,而且可能会收取一些费用。
金隅环保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王东剑副主任介绍,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前,产能不饱和是行业的大问题。中心以前的处理对象主要来源于海关罚没的电子产品或企业、委办局淘汰的办公用品,数量很少。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这也被业内人士看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延续。
但一些业内人士对产品处理基金能产生的效力并不乐观。华星环保的王建明说,实施以旧换新政策,居民、运输、拆解三方面的补贴大约为350元到400元,政策力度较大。而据他了解,基金的补贴可能在30到80元,不会超过百元,而且只对拆解企业提供补贴,没有对消费者和运费的补贴,补贴的力度比较小,可能会对回收量有影响。
据了解,再生资源行业2009年以前一直实行免税政策,2010年改为退税50%,2011年开始全额缴纳17%的增值税。王建明说,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居民无法提供,而苏宁、国美一类的销售企业提供的是普通商业,公司无法得到增值税抵扣,整体税负在16%左右。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从其他企事业单位来的旧电器常常会开不出,有的是没有,有的是不愿意开。小商贩则可能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只能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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