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咬”掉幼童手指 健身器材该“健身”了(组图)
一名仅18个月大的幼童,在玩体育健身器材时,被残破的器材碾断手指,无奈接受截指手术。“孩子这么小,手指没了,今后可咋办?”孩子的母亲哭得一塌糊涂。6月20日,记者对沈阳市体育健身器材进行了暗访,发现缺胳膊少腿的器材比比皆是。
一岁半幼童断手指
6月2日傍晚7时左右,倪女士带着不到18个月的宏宏来到浑河站后竞赛村附近游玩。宏宏挨个玩着小区里的健身器材,非常开心。这时,倪女士的手机响了,她赶紧接听……
没料到,就在倪女士接电话的瞬间,一幕惨剧发生了:宏宏一双小手抓着健身器材使劲转,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倪女士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看见孩子的右手全是鲜血,一根手指头耷拉着。她抱起孩子立即赶往附近医院。
当地医院为孩子做了简单清创、缝合及包扎后,告诉倪女士快带孩子转院。无奈,母子俩又转到辽宁武警总队医院。然而,由于伤情太重,宏宏的右手中指不得不接受了截指手术。
健身器材破损惹祸
“咬断孩子手指的,是一种叫"揉推器"的健身器材。”倪女士向记者描述称,健身器材只剩下埋在地下一根铁柱子,套在柱子上面的主要部分已不知踪影。铁柱子上面有两个洞,每个洞差不多刚好可以塞入成年人的一根手指。由于器材可以转动,小孩子就格外喜欢用手转动玩耍,如果小孩子不经意将手深入到接口的洞中,此时只要不经意地转动器材,瞬间就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记者按照倪女士提供的具体地点,与健身器材所在地浑河站西街道后竞赛村相关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称,这些健身器材都是体育局赠送给村里使用的,目前已经过了一年的免费维护期。体育局赠送器材时,也没签什么协议,没有说器材对人造成伤害后,谁来负责。
管理方、家长、生产者三方都有责
“我承认,我在看护孩子时没尽到职责,但相关部门应该对此事也承担一定责任。”倪女士说,她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孩子的治疗费让一家人很吃力。
对于此事的事故责任认定,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表示,通常情况下,此类公共健身器材是由体育局捐赠给社区的,双方一般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受赠单位承担管理、维护责任。如果受赠单位没有尽到管理、维护责任,致使公共健身器材伤人的,则应由受赠单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受害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在使用健身器材的过程中有过错的,则受害者的监护人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公共健身器材存在产品缺陷伤人的,则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已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近日,记者走访多个居民小区发现,由于缺乏维护,大部分室外健身器材都存在损毁现象。
在道义街鑫欣社区:室外漫步机有8个踏板,其中4个“不翼而飞”,不是缺了右腿,就是少了左腿,只有一台可以使用;一架可供四人乘坐的秋千也“掉了膀子”,只剩下一条铁制吊链;还有一个健身器材只剩下一根孤零零的杆子,根本看不出原有的用途。居民王大爷是2003年入住该社区的,据王大爷说:“自从入住到现在,小区里的健身器材不仅没有人来维修过,还越来越少了。”
金山路某小区内的健身器材除了外观出现掉漆、上锈等问题,看起来还比较完整。但是据小区居民介绍,这里的健身器材也有不少问题。仔细一看,有的跑步机掉了螺丝,根本踩不稳,有的跑步机的杠子被人砸出了一道深深的沟痕,成了“高低脚”。经过走访发现,多数室外健身器材没有适当的保护设施,而且在安装完以后,多数就成了“没娘管的孩子”,暴露在室外风吹雨淋,锈蚀破损是普遍现象,使用时的安全问题实在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