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被扣,开不到证明取不回电动车
6月25日下午2点,家住长沙市马王堆新桥村的刘金燕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一名男子在五一路和蔡锷路交汇处被芙蓉区交警队交警查获。因违法载人,刘女士的电动自行车被扣,而且被罚款了50元钱。5天后,芙蓉区交警大队通知刘女士去领车,并要她去街道社区或派出所开具能证明其电动车来源合法的证明。谁知,刘女士在新桥村村委会开证明时,村委会称她的牌照是合法的,没必要开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则称没有备案,也不为她开证明。令她着急的是,如果过了7月车还取不回来,她的电动自行车就要被交警部门处理,任何证明都不能拿回车了。“必须要有证明证实不是盗抢车辆才能领回电动自行车。”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乐介绍,车主取车之前,必须要有证明,交警部门在无法确定车辆来源是否合法的前提下,有权处理所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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