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CE认证
机械CE标志指令,经过三次修正:
91/368/EEC 98/37/EC 2006/42/EC
欧盟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 将于2009年12 月29 日起生效执行(例外:唯有可携带式匣带加工机械或具有挤压功能的加工机匣,可以到2011年6月29日才实施),取代现行的机械指令98/37/EC,且无缓冲过渡期。据的文件,只有在12月29日之后,才能建立一份根据指令2006/42/EC的声明。
新版指令有许多差异,对销往欧盟的机械制造商与经销商将造成较大影响。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的主要变化: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和旧版机械指令98/37/EC的主要区别在于指令的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定义以及符合性评估程序和市场监督方面。
普通机械和危险机械的区分
由于普通机械和危险机械认证费用、认证流程及其复杂程度的迥异,必须将其区分。除了17类危险机械外,其它都属于普通机械,以下是机械指令(MD)附录IV规定的17类危险机械:
1.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加工肉类之单片或多片圆锯机。
1.1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有一个以手押送料方式进给之固定床台或采
用可拆卸式动力进给装置。
1.2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有手操作之往复运动锯木工作台或托架。
1.3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内藏式工作进给装置及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
1.4 操作时带有 移动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机械式进给装置及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
2. 手押送式刨木机。
3. 人工上下料之木工用单面刨。
4.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烦及类似材料,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床台及移式承架,以人工上下料之带锯机。
5. 由1至4点及第7点所提及加工木材及类以材料之机械所组合成之复合机械。
6. 手进给式多刀具夹持头之木工作榫机。
7.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立轴刨花机。
8. 木工用手提式链锯。
9. 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作加工用冲压床,包括折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 ,速度每秒超过 30mm 。
10. 人工上下料式之塑料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1. 人工上下料式之橡胶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2.下列地下工程用机器设备 :
- 轨道上之机械:动力车头及制动车。
- 液压式鐩道顶支撑设备。
- 地下工程用机械所采用之内燃机。
13. 安装有压缩机械,及采用人工收集装载家庭垃圾之卡车。
14. 附件一之3.4.7节中所提万向接头之防护装与可分离式传动轴。
15. 维护车辆用顶高机。
16. 包括可能从三公尺以上垂直高度掉落之危险之人员举升装置。
17. 制造烟火的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