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评审组内部沟通
各评审小组按《评审记录》的评审项目逐项评审结束后,会就评审情况进行内部沟通,确定不符合项、缺陷项和评审组评定意见。
评审组评定意见有三种:
1) 具备条件
《评审记录》适用项目全部符合的,评为具备条件;
2) 基本具备条件
《评审记录》适用项目中重要项目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的,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 不具备条件
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的,评为不具备条件。
4.5编写不符合报告、缺陷报告及评审报告初稿
评审人员按评审组内部沟通时确定的不符合项、缺陷项编写《不符合报告》、《缺陷报告》及《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和/或《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报告》[以下简称《评审报告》]初稿。
《不符合报告》按发现的不符合数量分别填写;《缺陷报告》可汇总所有的缺陷项。
联系人: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