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员按照《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和/或《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细则》的评审项目和评审内容,通过审查文件、检查记录、察看现场、考察操作、与当事人交谈等形式逐项开展评审工作,分别给出单项评审结果并填写《制造条件现场鉴定评审记录》和/或《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记录》[以下简称《评审记录》]及相关的人员、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器具确认记录。有关人员、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器具确认记录应由申请单位的负责人或当事人签字确认。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和/或《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具体评价按《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和/或《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中的评价方法执行。
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缺陷项,评审人员会与当事人就不符合的事实进行确认。
联系人: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