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路面起重机安装制造许可证
一、总则
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条件鉴定评审工作,加强鉴定评审工作中各环节的管理,便于现场评审工作顺利实施及与申请单位沟通,依据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制定本评审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评审指南描述了为取得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申请单位,约请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的程序和内容。适用于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工作。
三、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1、申请单位提出约请
申请单位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给本中心可开展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条件鉴定评审的范围(见本指南第五章)提出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约请和/或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约请。
本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申请单位的条件鉴定评审信息,了解申请单位申请受理情况,并请申请单位将已签署受理意见的申请书传真给本中心。现场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 签署了受理申请意见的《申请书》原件;
2) 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3) 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注:1、由本中心进行的型式试验可不提供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2、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可不提供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联系人:徐荣杰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