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支吊架制造许可证
详细说明:
M 弹簧支吊架制造专项条件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恒力弹簧支吊架、可变弹簧支吊架。
M1 注册资金和职工数
制造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
M2 技术人员
M2.1 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全职员工人数的5%,其中至少有1名工程技术人员是机械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人员。
M2.2 责任人员
工艺、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理化检验、产品检验等环节应当设置责任人员。
M3 生产条件
M3.1 生产厂房
应当具有建筑面积不小于800m2的生产厂房。
M43.2 生产工序
弹簧支吊架制造一般应当有下料、焊接、无损检测(必要时)、总装、性能试验等生产工序。
无损检测、弹簧制作可以分包,其他不得分包。
M3.3 生产设备
应具有氩弧焊机、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
M3.4 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与申请产品相适应的装配工装、焊接工装。
M3.5 检验试验设备
应当有具备位移、载荷测量功能的整机性能试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