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缝纫工招工简章
一、前往国家:日本国(广岛地区)
二、工 种:缝纫工(梭织)6人
三、合 同 期:三年
四、出国要求:
女性,18-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独立成件。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能认真工作,手脚麻利、踏实细致、吃苦耐劳并虚心好学、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能适应国外工作,家庭成员无反对意见,无赴日经历。
五、待 遇:
1、每天8小时,超时算加班。
2、实习基本工资:个月为讲习期,讲习津贴6万日元/月;第二个月开始转为技能实习,工资按日本法律支付,加班费另计。
3、劳务人员受日本国法律保护,工作条件、生活环境按日本政府有关法律和企业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