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王某某是陕西洛南人,小学毕业后一直无业,因为盗窃罪,她曾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减刑出狱。其后不久,王某某来到济南市中区,又因盗窃而被判处缓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还没等王某某的缓刑期满,她再度因为盗窃而被捉获。原来,王某某在被判处缓刑后,找到另外一个同伙小王,继续干盗窃这个老行当。2010年11月,两人先后在市中区东河村、北康村等地,采用以螺丝刀、钳子等工具撬门破锁进入室内的手段盗窃作案7次,盗窃水平仪、EVD播放机、手机及现金等财务,价值1600余元。
在随后的一次单独行动中,小王继续在北康村进行盗窃,被当地居民给捉获,她身上所携带的一把钳子,更成为其作案的“铁证”。随后在审讯过程中,小王把自己与王某某一起多次作案的情况和盘托出。
市中区法院一审中认为,王某某在缓刑期内再次作案,决定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罚金1000元。
6月,一女子被判缓刑后,仍不思悔改,与他人结伙作案、连续盗窃多起。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把钳子竟然让她露出了马脚。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