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骄龙首页
骄龙简介
骄龙新闻
联系我们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骄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骄龙新闻
 
骄龙新闻
公司聘保安 禁止雇佣未成年人
发布日期:2011-01-09

本报讯 未成年保安现象在保安公司十分普遍。海淀法院刑二庭对五年来判处的未成年保安犯罪进行调研,发现未成年保安犯罪在未成年犯罪中占有相当比例。仅2010年,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保安犯罪案件就有11件14人。对此,法院建议,应禁止未成年人做保安。

  调研显示,未成年保安因保安工作直接导致的犯罪比重较大,五年来都占未成年保安犯罪案件的半数以上。其中保安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或者侵占他人财物的所占比例很大。此外因为指挥停车或者其他工作原因而产生纠纷,不能理性处置而实施寻衅滋事和非法拘禁的也占一定比例。

  调研显示,未成年保安犯罪有两个特点,共同犯罪比例高,犯罪的暴力性突出。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保安受雇于他人,具有一定组织性,另一方面也由于未成年人身心特征所限,喜欢团伙作案,所以未成年保安通常是跟随年长者或者保安中职务高者一同实施犯罪。2010年的11件未成年保安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就有8件,而且大都为暴力性质犯罪。自2008年以来未成年保安犯罪中有七成以上是侵犯他人人身的暴力犯罪案件。

  针对未成年保安犯罪的现状,海淀法院刑二庭提出三条对策: 一是建议进一步规范保安的雇佣制度,禁止雇佣未成年人当保安。在海淀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保安犯罪中,年龄最小的仅15岁,而且被害人是未成年保安的案件也占有一定比重。保安作为一个具有一定职业危险和特殊要求的职业,不但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且很难起到安保作用。

  二是建议加强对保安的法制教育。由于某些保安缺乏法制意识,在工作过程中遇见问题不能冷静处理,或者滥用职权侵犯他人人身,结果导致犯罪。

  三是建议加大对保安的关注和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刑二庭审理的未成年保安犯罪中有些保安由于不能及时、足额领到工资,因经济不能自立而去实施侵财犯罪。有的保安是因在单位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受到业主或者其他人员的误解和歧视而心怀不满,实施犯罪。因此呼吁社会加大对保安群体的关注、理解和尊重,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切实做到保障其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南京骄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迈皋桥网板路16号   邮政编码:210028
联系人:黄先生   400电话:400-666-2680转4226   电话:025-85761586   手机:15950589886   传真:025-85761586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