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宏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021-0
诚信指数 2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首页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新年特价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上海马自达4S店/上海市马自达4S店
您现在的位置:上海顺宏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021-0 > 供应信息
 
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公司

产品型号: 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公司
有 效 期: 长期有效
所 在 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
配送信息:
供应数量:不限
了解详情,请立即咨询!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该公司共有 64条同类“内资注册”信息       查看全部>>
详细说明

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公司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增值税征收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二、业务流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和直属分局负责实施。 2、纳税人下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列后,需一并提供书面申请、工商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其复印件以及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手续。 3、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后,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4、税务机关作出认定结论后,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份)工商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退还给纳税人。 5、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带好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领购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部门在两证(簿)上加贴年检合格的标识。 三、相关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及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2、从事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纳税人。其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包括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指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货物以外的销售额超过50%)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2)已开业的小规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 (3)新成立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力量较强,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 (4)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5)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6)加油站。 3、总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在同一地(市)的,由总机构统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统一申购增值税专用。 4、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须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5、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 6、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参加每年一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 四、相关机构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略)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

推荐浏览
垫资注册上海公司-企业登记代理注册南汇/浦东/奉贤/金山/嘉定公司
垫资注册上海公司-企业登记代理注册南汇/浦东/奉贤/金山/嘉定公司
/项
上海公司注册-上海代理记账,上海营业执照办理
上海公司注册-上海代理记账,上海营业执照办理
/项
上海注册公司网地址,上海低价注册公司地址,普陀区注册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网地址,上海低价注册公司地址,普陀区注册公司
/项
上海公司注册代理/代办注册公司注册上海公司
上海公司注册代理/代办注册公司注册上海公司
/项
注册外资公司-上海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外资企业代表处注册代理服务机构
注册外资公司-上海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外资企业代表处注册代理服务机构
/项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上海顺宏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021-0   地址:上海市浦东西营路102号1601室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21-50569770   手机:13501999699   传真:021-50569758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