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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让阳光倾泻法院 东方存包柜 南京东方存包柜 东方寄包
发布日期:2011-11-14

走进素有“金胶州”美誉的胶州市,一幅审判公开为民服务的画卷便展现在眼前,街头、田间、工厂……处处洋溢着法官们温暖的笑脸,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的群众认知度、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亲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胶州法院不断提升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载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民主,有力诠释了阳光司法、和谐审判的深刻内涵。

  敞开大门 走进民心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

  早在2007年,该院就成立我市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已经成为全省面积、功能最完善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之一。

  但他们并不以此满足,正如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厚所说,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不仅有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水,还要让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便捷的官司,体验真正的司法高效。

  现居临沂的杨女士在胶州务工期间与梁先生结婚,后因性格不合,想到法院离婚。昨天早上10时40分,两人走进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梁先生递交了诉状,法官递给他们一份《同意立案调解意见书》,并询问是否同意调解,并解释了调解与判决两种结案方式的风险、利弊。两人都表示想尽快办妥这件事,同意立案调解。法官当即请他们到立案调解室,上午11时20分,案子就结了,从立案到调解结束才花了40分钟,并且诉讼费减半收费。两人对立案调解这种做法都表示非常满意。

  在胶州法院1100余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区、调解区、等候区、接待区,一体化运行;纠纷分流、人民调解、司法救助、判后答疑、执行督促等节点,一条龙衔接;接待、立案、调解等人员,一站式服务。7大区域、14个节点、24名工作人员,共同构成了一个以服务为中心的同心圆,方便了群众诉讼。

  围绕大局 抢占先机业外志愿者司法服务在“家门口”

  胶州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找准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今年以来,该院扎实开展法官业外志愿者活动,利用业余时间敞开大门访民意,打开心扉听民声。

  前不久,该市马店镇商业联合会的企业代表们敲锣打鼓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该院在法官业外志愿者活动中为群众和企业所做的贡献。原来,该镇某进出口外贸公司之前与某外资方草签了一份大标的出口合同。因外贸公司对涉及该类型合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没有注意到其中的一个条款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利,属于合同条款陷阱。如果按照该合同履行,将会给企业带来数百万元的损失。后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携带合同文本急匆匆赶到法官业外志愿者活动联络点。值班法官从合同的效力到合同恶意条款的规避再到权利救济方法,详细地进行了讲解,在帮助企业成功避免数百万元损失的同时,也赢得了外资方的尊重,双方后来还成为生意场上的好伙伴。

  为将法官业外志愿者活动落到实处,该院实行“三固定”:一是固定法官业外志愿者活动点,同时坚持农忙时节开展法律大集和到企业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方便群众随时随地都可以咨询和反映问题;二是固定服务时间,契合辖区群众工作时间不固定的现状;三是固定考核机制,通过加强对法官的考核管理,提高法官参与业外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将好事办好。

  胶州法院班子成员也定期到各业外志愿者活动点,开展“工作恳谈”活动,通过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在法院与人民群众架设起良好的沟通渠道,真正实现双方互动。

  创新机制 科技法庭全面公开让审判程序不再神秘

  神秘和封闭是封建司法的特征,公开审判则是现代司法的标志,司法公正理应成为“看得见的公正”

  今年以来,胶州法院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力度。一是构建严密的安检网络。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先进的安检设备、自动存包柜等,确保法院安全不出纰漏。二是科技法庭投入运行。安装新型监控设备,使审判法庭具备远程数字庭审、现场全程录像监控等多项功能,确保法院各个区域、庭审现场的全方位、全时段监控。三是建成执行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形式使当事人实时知晓自己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畅通和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该院一审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依法全部公开开庭,执行案件定期与申请执行人对话,信访听证,电脑随机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在裁判文书增加附页,将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告知当事人等,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同时,该院开通了服务民生热线,在指导群众诉讼的同时,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来电,承办庭室要在规定时间内逐一办理、逐一反馈。热线自2009年5月运行以来,已回复群众来电570个,其中涉及法律政策咨询464个,涉及审判、执行等126个,确保了民意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阳光司法 贯穿始终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

  (检察院方)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可适用缓刑。

  (辩护律师方)被告人对被害人积极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这是胶州法院审理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现场的一幕。控辩双方正在就量刑问题展开法庭辩论。

  定罪和量刑是刑事审判活动的两个重要方面,如果说定罪是基础的话,那么量刑可以说是对犯罪行为的最终评价,是刑事诉讼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其重要性不亚于定罪。为此,胶州法院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建设,让诉讼各方拥有参与量刑的机会,通过控辩双方的参与、协调与讨论,拓宽量刑信息的来源渠道,增强量刑结果的可接受度,从而实现量刑公正。”

  现在,该院所有的刑事卷宗里都附有一张《量刑评议表》。这张设有案件基本事实、控辩双方量刑意见及相关量刑情节等栏目的表格,清晰地记载了量刑的每一个步骤。并以数字化的方式记载了每一个事实、每一个情节对量刑的调节幅度。

  量刑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案情相近或者相近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能相对平衡,杜绝了量刑的畸重畸轻。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也使被告人及其家属能够更加自愿赔偿受害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能使刑事审判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墨一 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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