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网站首页
企业介绍
供应产品
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客户留言
English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一比多
您现在的位置:成都市聚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塑料瓶|成都塑料瓶|塑料瓶厂家|成都聚天|发泡餐盒是废
发布日期:2010-10-26

塑料瓶|成都塑料瓶|塑料瓶厂家|成都聚天|发泡餐盒是废是立?塑料瓶底含“玄机”

  近日,中塑协和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呼吁,为被禁10年的发泡餐盒解禁。一时间,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10月25日,省质监局对我省桶装纯净水市场抽查发现,竟有三成左右的纯净水水桶超过“服役期”,但仍在继续使用。而多数消费者根本不知道,除了桶装纯净水之外,一些塑料制品或被加热、或被长期重复使用,而这些生活习惯正隐含着致命的“杀机”。

  不同数字含义不同

  “用完的油桶扔了多可惜,还不如用它装点豆子啊、小米啊,还不容易生虫。”太原市民王奶奶家的窗户台上摆着十几个空油桶、饮料瓶,可在山西师范大学读化学专业的孙子小吴却非常反对奶奶的做法,“并不是所有的塑料瓶都能重复使用,有很多瓶子只有回收再加工后才能使用,而判断的依据就是瓶底的数字。”小吴说,大多数塑料瓶的底部都有数字和代码,是该塑料瓶主要材料的代号和缩略语。

  在GB/T16288— 008《塑料制品的标志》和GB18455—2001《包装回收标志》中记者看到,可重复使用意为“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且性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塑料制品”;可回收再生利用意为“废弃后,可回收再加工利用的塑料制品”。

  按照规定,只有数字为“5”的塑料制品,才可用于加热。其他的数字含义为:“1”使用10个月会产生致癌物质;“2”代表不易清洗,容易滋生细菌;“3”代表遇高温和油脂易产生致癌物;“4”代表高温下易产生有害物质;“6”代表耐热抗寒,不能用于微波;“7”表示这种材质在高温下很容易释放有毒物质双酚A,对人体有害,使用这种塑料水杯时不要加热,不要在阳光下晒。

  多数市民盲目使用

  或多或少重复使用塑料瓶,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习惯,大部分市民并不了解塑料瓶底部的数字代表的含义,更对重复使用带来的危害毫不知情。

  在太原街头一些饭店和小吃摊,记者看到酱油、鸡精、醋等调味品都装在一些饮料瓶、塑料罐里。记者询问一些摊主是否知道一些塑料瓶不能重复使用,他们均表示不清楚。

  多数家庭常购买大桶食用油,但大桶油倒的时候太费劲,而且不容易掌握油量,所以很多人就把大桶里的油倒进小桶里。“反正又不是热油,应该是安全的吧?”殊不知,这也是个不好的习惯。反复使用小塑料油瓶,虽然没有加热,但长期存放的话还是有有害物质析出。

  记者随后前往几所小学探访,发现不少小学生随身都带着塑料水杯。记者随机查看了几个学生的水杯,有些水杯的杯底标注着数字“5”,但也有不少杯子底部标注着数字“7”、“4”等,有的没有任何标识。

  其实答案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神秘”:我国采用三角形符号作为塑料回收标志,三角形里边的每一个数字都代表不同的材料。不过这个标志是非强制性的,有的厂家没有进行标注,这也不属于违规行为。

  省质监局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标有数字1、2、4、5的塑料产品,是相对安全的;而数字3,代表使用的材质是聚氯乙烯,一般常用于雨衣、下水管、非食品用塑料膜等,用于食品用包装的聚氯乙烯很少,如果装饮料千万别购买。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成都市聚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田坎162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彭小姐   400电话:400-666-2680转3753   电话:028-84422385   手机:15802803962   传真:028-84420481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